護理系教學組公告【113年7月護理師國考集體報名】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慈濟科技大學護理系公告
11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護理師】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一、考試日期:113年7月27日(六)舉行。
二、考區設置:考試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只可選擇一個考區,考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三、報名期間:4月09日起至4月18日下午5時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一)【校內繳交報名表截止日期為4/12(五)下午5點前】
(二)請各班班代於4/08(一)前至護理系辦找教學組郭慈青領取報名相關注意事項資料,謝謝!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請應考人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moex.gov.tw)。點選右側熱門推薦項下「網路報名線上申請」,即可進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s://register.moex.nat.gov.tw或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入報名,並下載列印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同學自行詳閱)。
五、報名費用:新臺幣1,800元。
- 六、繳費方式:考試報名費採多元管道繳款方式,應考人可透過便利商店、郵局、農漁會信用部、銀行、ATM轉帳、網路信用卡刷卡、WebATM(全國繳費網)等方式繳交報名費,繳款憑證並請妥善留存,無須黏貼於報名履歷表背面。未於前揭繳交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者,不予受理報名。凡經完成報名手續者,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報考等級、類科、考區、錄取分發區,所繳報名費用,除有符合本部退費規定之情形外,概不退還。
七、網路系統報名注意事項:
(一)應考資格,請點選【以學歷資格報考者】。
(二)應考學歷學校點選【慈濟科技大學】
(三)畢業證書校名【慈濟科技大學】
(四)應考系科請點選【護理學系(科)】
(五)畢業證書所系科組學位學程名稱請填寫 五專à【護理科】、【四技】à【護理系】
(六)畢肄業請點選【畢業】、是否為應屆請點選【是】
(七)【五專】à入學年度【108】;入學月分【9】;畢業年度【113】;畢業月份
【6】;修業年限請點選【5年制】※無論是否曾休轉復學,修業
期限仍為5年。
【四技】à入學年度【109】;入學月分【9】;畢業年度【113】;畢業月
份【6】;修業年限請點選【4年制】※無論是否曾休轉復學,修
業期限仍為4年。
※若延修生請填寫實際入學年度,若是107學年度入學,入學年度請填寫107年9月,畢業年度統一填寫113年6月。
(八)應屆畢業生【務必填寫學號】
(九)通訊地址請務必填寫本人可收信且於113年10月底前不致變更之住址,以利考選部寄發相關資料。(請同學一定要填寫畢業後還可以收到的地址)
- 下載報名書表後,請以可攜式文件讀取器(Acrobat PDF Reader)開啟。列印報名書表時,限用雷射印表機、A4尺寸紙張、單面列印。
- ※若報名書表資料有誤,請於24小時內至「報名狀態查詢」選擇報名序號逕行更新報名資料,若有更新,報名書表及繳款單,須重新下載、列印;報名存檔已逾24小時則僅能查詢,不得進行報名資料修改。
八、應繳交報名資料如下:【※請勿以訂書針裝訂,請用迴紋針】:
★考選部系統填寫完成後,請列印出【報名履歷表】、【暫准應試申請表】,請各班班代於4/12(五)下午5點前協助收齊,並依學號排序後交回護理系辦教學組郭慈青,謝謝!
(一)報名履歷表(範本如附件一):
各應考人繳交報名表件順序及注意事項:【依下表序號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切勿用釘書針),交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序號 |
繳交表件 |
填(貼)妥資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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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報名履歷表 |
1 |
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 |
背面請書寫姓名、考區、報考類科 |
2 |
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
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交部或僑居地之中華民國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加簽僑居身分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 請黏貼護照及居留證影本(須含國籍、姓名、出生年月日、護照號碼);如已完成申辦中華民國統一證號之非本國籍之外國人,於報名履歷表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請一律填寫10碼之統一證號,如未申辦者,請填寫居留證上之統一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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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造字申請書 |
有罕見姓名者方須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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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簽名 |
正面下方應考人簽名欄務請親自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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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審查人員簽章」與「座號」欄勿填寫外,請確實填載各項資料。 2、自109年起,無須於報名履歷表背面黏貼繳費收據或系統列印之信用卡繳款憑證。(繳費收據請應考人自行妥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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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表 |
1.各項欄位均請正確勾填 2.學生證正、背面影本請黏貼於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表 |
畢業年度月份欄輸入資料大於報名日期時,系統會自動帶出,請自行列印。 |
(二)報名專用信封封面:集體報名,同學不必列印。
九、如期畢業生及未如期畢業生(延畢生)繳交「畢業證書」及「實習證明書」文件說明如下:
(一)如期於113年05月31日前之畢業生:
學校集體報名之應考人,若於113年05月31日前如期畢業者,免繳「畢業證書影本」及「實習證明書影本」,由學校護理系教學組統一提供「畢業生名冊」,於113年7月02日前函送考選部直接查核應考資格。
(二)未如期於113年05月31日之畢業生(延畢生):
- (1)若113年05月31日前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延畢)者,入場證(考試通知書)會加註「附解除條件暫准應試」字樣,考試當天請攜帶「畢業證書影本」及「實習證明影本」應試(勿繳正本,請於右上角填寫考區、類科、試場及座號以便查對),並於第1節考試預備鈴響後,交由各試場監場人員將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收轉試務單位查驗。未依規定繳交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已應考之科目均不予計分。其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請務必轉知應考人依規定辦理。
(2)未如期畢業者(延畢生),煩請延畢生在系統上看到成績再來申請實習證明,請至護理系實習組網頁公告自行列印「實習證明書」,填妥資料後繳交至護理系實習組楊婕如,待同學確定取得畢業證書後再到護理系實習組領取用印完成之實習證明書,謝謝。
★實習證明書申請時間:每個禮拜一早上8:00~12:00或13:20~17:00,其餘時間概不受理!!!!
★同學填妥實習證明書後,實習組還需申請學校用印(需7個工作天),故請務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謝謝。
★實習證明書下載路徑:護理系網頁à實習組公告à畢業生申請實習證明書。
(3) 若未能如期畢業者報名成功後,報名費將無法退費。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護理系教學組郭慈青(分機2345),謝謝!